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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导览类标识系统的设置

景区导览类标识系统的设置布局
应遵循数量适度,分布合理,设置到位,服从环境,融于环境,不妨碍游览观瞻,且与景观及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景区停车场
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场地内施划车辆标线、车流导向标识、收费提示、限高限速提示、大小车分区标识牌、景区介绍牌(或全景导游图)、厕所指示牌、售票处指示牌、安全须知牌等,特殊部位的标识可增设发光或反光功能。
售票处
应于建筑正面上方设置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于专用窗栏处标出营业起止时间、票价、减免政策说明。
景区出入口
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景区介绍牌(或全景导游图)。
游客中心
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游览线路岔路口
应设置通往各景点、服务设施、出入口的方向导引牌。
景点
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景点介绍牌(或区域导游图)。
购物点、餐饮点、厕所、医务室、公共电话亭、服务咨询和质量投诉点等服务设施,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山体、水岸边、电动或机械游乐设施、强电设施、高温设施、游览线路狭窄处、高台或地下设施,以及需要向旅游者作安全提示处,应于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示牌。
景区边界
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景区界线标识牌。
非游览区域
应于显著位置设置非游览区域标识牌。
文物保护景点
历史古迹、古今重要建筑等文物保护区域和景点,设置标识牌应同时遵循国家相关法规。
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设施处需在显要位置设置无障碍标识,并视功能提供相关使用说明。
北京柏年合创标识标牌有限公司是集设计、制作、安装、售后服务、材料供应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标识标牌设计人员和资深的标牌工程人员,主要从事地产项目标识、商业酒店标识、旅游景区标识、城市公共环境标识、学校医院项目标识、园林景观标识等标识系统的规划、设计、制作以及城市公共环境标识产品开发。服务电话:13641359639/13911246978